房产抵押需要什么手续 |
发布时间:2018-06-14 10:46 文章来源:未知 点击次数: |
办理房屋抵押,申请人和银行都要做好相关的准备,一般来说双方要办理以下手续:
一、申请人首先确认房屋未办理过抵押登记。
二、申请人向银行相关登记部门提出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。
三、申请人向提交银行所需资料,具体包括:
(1)借款人身份证,户口薄;
(2)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;
(这里需要注意,未婚需出具未婚证,离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调解书或离婚证,已婚需出具配偶身份证,户口薄。)
(3)借款人单位出具半年内收入证明或当地纳税证,房屋产权证。
四、银行审查资料,合格后指派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,确定贷款的额度。
五、银行对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核对原件。
留复印件(身份证3份,其他1份),单身证明(未婚或离婚)需要留原件,房证、土地证有的留原件有的不留,并准备复印件1份,工资证明留原件。
六、银行审批通过后与申请人签署抵押合同,并办理抵押登记(期房需要办理预抵押),银行领到他项权利证书后放款给借款人,核对原件留复印件1份。
办理房屋抵押需要准备的证明材料:
(1)登记申请书原件;
(2)申请人身份证明;
(3)以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,提交原购房合同,其产已购公有住房抵押的,提交央产房上市出售确认表原件;
(4)国有土地使用证(整宗房地产);
(5)主债权合同原件、抵押合同原件;
(6)房屋权证(原件及复印件),共有的房屋还需提交共有权证(原件及复印件)、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意见原件(共有人共同签订抵押合同的除外);按份共有的房屋,以其份额设定抵押的,可不提供其他共有权人的共有权证及共有人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;
(7)未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的,申请房屋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一并办理的,提交抵押权人签署的领取房屋他项权证后向借贷人放款的具结原价;
(8)抵押当事人认定的已销售和办理转移登记房屋的清单原件(房地产开发项目)。
通常房屋抵押贷款的还款方式为:
个人消费贷款一般是等额本息还款,15年贷款期限。
个人经营性贷款分为等额本息和先息后本两种。
贷款期限分别为15年和1年。当在规定的年限内还清贷款本息后,就办理撤贷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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